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丘市行政审批和黑料不打烊管理局
关于印发《商丘市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示范区经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和黑料不打烊管理局,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行政审批和黑料不打烊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信用修复“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财金〔2024〕46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商丘市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信用修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024年9月18日
商丘市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河南省信用修复“一件事”实施方案》(豫发改财金〔2024〕460号)文件要求,办好信用修复“一件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有关部门形成权责清晰、协同联动、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信用修复效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市信用办对企业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市级受理和初审。到2024年底,进一步降低我市严重失信主体和高频失信主体数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实现“一网公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按照河南省信用信息目录将产生的信用信息推送至省(市)信用信息平台,确保本系统、本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及时归集共享,并对数据的全面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能够公开的由“信用中国(河南)”网站统一对外公示或提供公开查询服务,从根本上解决信用信息多头公示导致的“修复不同步”问题。
(二)强化信用修复全流程服务,实现“一次告知”。按照《关于实行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工作制度的通知》按照“谁处罚、谁提示、谁服务”原则,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要做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双书送达”。告知信用信息修复条件、申请渠道和办理流程,由被动修复转变为主动修复。举办企业信用修复公益培训班,通过政策辅导、现场对接、交流咨询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信用修复政策适用、流程操作等问题,提高企业失信整改的意愿和修复信用的积极性。
(三)完善信用修复专栏,实现“一站指引”“一口受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托“信用中国(河南商丘)”网站,完善信用修复专栏模块,让企业更好的了解信用修复流程,知晓需提交的信用修复材料,避免一件事多次办。信用修复“一件事”纳入市市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鼓励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依托行政服务大厅等载体为企业提供线下信用修复咨询、出具行政处罚履行义务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等服务。
(四)做好数据同步和信息更新,实现“一并互认”。根据省推送的信用修复数据,做好市县两级信用平台网站修复结果数据同步和信用信息公示更新。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在本部门网站、系统中同步修复结果,并及时将移除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更新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信息同步至市信用平台网站。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省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有关要求,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数据共享,修复结果互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建立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专班,专班由市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保障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高质量落地实施。
(二)强化系统支撑。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门户网站和各部门信息系统,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信用修复服务,提高信用修复效率,加强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共享。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本级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信用网站及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信用修复工作。加强信用修复政策宣传解读,让市场主体充分了解信用修复便利举措,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附件:商丘市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专班
商丘市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
工作专班
一、组织领导
组长:路志强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市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中心主任
成员:朱贡喜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科长
王洪飞 市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中心信用数据应用科科长
张媛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科长
赵亦晨 市行政审批和黑料不打烊管理局行政审批管理科科长
二、工作职责
商丘市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的推动落实以及宣传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联动,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抓好任务落实。
2024年9月18日